《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幸福河湖建設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輿情忻州3月8日消息 2023年,山西省發布了第2號省總河長令,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幸福河湖建設,同年12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強化河湖長制建設幸福河湖的意見》。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幸福河湖建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河湖治理成效提檔升級,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全面推進幸福河湖建設的通知》,F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24年,7個以上縣(市、區)分別至少建成1條(個)幸福河湖(含水庫),取得省級掛牌命名;2025年底,全市幸福河湖初具規模,以縣域為單位,基本實現幸福河湖全覆蓋;2030年,河湖面貌全面提檔升級,河暢、水清、岸綠、景美、人和的美好景象處處呈現。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底線思維,實現防洪保安全
實施河道堤防病險工程加固等工程項目;開展鄉村防洪設施建設修繕;持續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整治;加快推進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完善城鎮和人口聚集區重點河段基礎設施建設。
(二)強化用水管理,確保優質水資源
落實“四水四定”,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落實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嚴格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管理,加強規模以上非農取水口在線監測;嚴查違法取水行為;加強再生水循環利用。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優化水源地布局。
(三)強化綜合治理,構建宜居水環境
實施汾河等重點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加強入河排污口規范化管理;全面完成城鎮市政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鞏固設區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果;加強農業農村污染防控、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處理;推進“一泓清水入黃河”工程建設。
(四)強化河湖治理,實現健康水生態
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加強水土流失治理,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強化濕地資源保護與修復,推進沿河湖生態廊道建設;修復與保障河湖生態系統完整健康和水生生物多樣性;推進流域生態綜合治理、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
(五)強化特色挖掘,弘揚先進水文化
宣傳大禹等治水歷史名人,弘揚新時期水利建設者的忠誠、奉獻、擔當精神;挖掘、傳承以黃河、汾河為代表的河湖歷史文化;大力推進水情教育基地、節水科普基地、水法治基地、河湖長制主題公園等水文化特色場館和親水樂水載體建設。
(六)強化融合共促,發展綠色水經濟
強化市場化運作,探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現路徑,以幸福河湖建設帶動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發展方式轉型;學習踐行“千萬工程”經驗,創新“河湖+”“水利+”經濟融合發展模式;以水為媒,把沿岸的自然景觀、歷史文化、現代景點、美麗建筑等有機融合,推廣河湖生態休閑旅游、康養度假,帶動城市(鎮)、農村經濟多元化發展和區域群眾就近致富。
(七)強化河湖監管,實現科學水管理
深化河湖長制聯席會議制度,落實“河湖長+”協作工作機制;健全完善上下游、左右岸協同聯動機制;通過引入第三方、設立公益崗、依托河湖管理單位等多種方式,建立穩定的日常巡(護)河隊伍;開展智慧河湖建設,推動實現河湖數字化監管。
三、保障措施
通過強化組織領導、嚴格監督管理、加大資金保障、加強宣傳引導,確保幸福河湖建設按照建設目標如期完成。
責任編輯:丁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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