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政策解讀
輿情忻州12月24日消息 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山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23〕61號)要求,忻州市編制了《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為更好地理解和貫徹文件精神,現對《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及意義
2023年9月28日《山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發布,對全省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作出了調整。忻州市修訂形成《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預警分級標準,增加臭氧重污染應急,優化應急響應措施,健全應急響應機制。
二、總體目標
提高預防、預警、應對能力,指導各縣(市、區)及時有效預防和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三、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共有七大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則。明確《應急預案》的編制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預案體系。
第二部分為指揮體系。明確了忻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縣兩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明確了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設立工作組。
第三部分為預警預報。按照首要污染物將預警分為:細顆粒物(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三級;臭氧(O3)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二氧化硫(SO2)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對監測預報、預警發布、預警調整、預警解除等作出了相關規定。
第四部分為應急響應。明確了發布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臭氧預警、二氧化硫預警時,所對應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并對信息報告、信息公開、響應終止作出了相關規定。
第五部分為總結評估。明確應急響應結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對應對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應對效果。
第六部分為應急保障。明確從組織、經費、物資、預報能力、信息聯絡五個方面保障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順利開展,重污染天氣得到妥善應對。
第七部分為附則。主要對名詞解釋、預案管理、預案實施時間進行了說明。
四、修訂主要內容
(一)細顆粒物(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條件變化
(二)二氧化硫(SO2)為首要污染物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啟動條件變化
原預警條件:當監測或預測到二氧化硫小時濃度超過500微克/立方米、650微克/立方米、800微克/立方米,分別向相關區域發布黃色、橙色、紅色預警。
現預警條件:當預測或監測到各縣(市、區)二氧化硫小時濃度超過150微克/立方米時,應采取應急管控措施。
(三)增加以臭氧(O3)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相關要求
1、臭氧(O3)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氣預警不分等級,以預測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為啟動條件。
2、臭氧(O3)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在嚴格執行夏季臭氧污染管控措施的基礎上,對工業源污染減排、生活源污染減排、移動源污染減排等方面提出了管控要求。
責任編輯:丁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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